专题研究
商业车险改革回顾与展望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朱仁栋


发布时间:2018-07-11

 

    商业车险改革是近年来产险行业最令人瞩目的大事。其对行业竞争格局、经营理念、管理水平,车险的成本结构和业务结构,消费者行为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甚至车险相关产业链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中国财产保险行业发展史上将留下浓重的一笔。

 

    一、商业车险改革历程

 

    2001年10月1日,全国车险市场产品费率化开始进行试点,2003年在广东正式拉开费率市场化的帷幕,在此期间,由于种种原因,改革效果不甚理想。2006年7月,行业协会推出A、B、C三类条款,行业内又开始使用统颁的条款费率。2012年,保监会向财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12〕16号),开始了商业车险改革的进程。2015年保监会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其中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本轮商车费改正式启动。

 

    一次费改分三批推进,2015年6月,商车费改的第一批试点在山东等6地区启动,2016年1月第二批试点扩大到18个地区,2016年6月底,商车费改在全国36个地区全面推广。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二次费改在2017年7月开始,主要是进一步放开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的范围。2018年,为进一步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银保监会宣布在广西、陕西、青海地区试点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试点期为一年,三次费改也即将启动。

 

    二、商车费改主要内容

 

    (一)条款:中保协修订示范条款+鼓励财险公司自主开发创新型条款

 

    中保协修订并完善了商业车险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保障范围。新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通过保费不直接与新车购置价挂钩及代位追偿等解决了“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前期舆论集中反映的问题,纳入了“三者险”含家人、即时生效、免责事项说明书以及优化单证体系等内容,扩大了对保险消费者的保障范围。此外,发布了机动车损失保险(IACJQL0001)示范条款(即保障更为全面的车损险产品),并在江西、湖北、深圳、宁波地区进行试点。

 

    保监会鼓励财产保险公司开发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差异化的商业车险保障和服务。同时,中保协成立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专家评估委员会,评估并保护创新型条款。目前,行业陆续推出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保险、机动车出境综合商业保险等创新产品。保险公司也积极申报多款创新产品,“机动车钥匙丢失或损失费用补偿保险”、“机动车油污责任险”等产品已获批。

 

    (二)费率:费率定价体系变化+逐步扩大财险公司自主定价

 

    费改前,不同车险险种保费计算公式有所区别,基本可以总结为: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其中基准保费为中保协统一制定的,网电销较传统渠道可以打85折;费率调整系数包括无赔款优待系数(全国:0.7-1.3)、指定驾驶人、年龄、性别等,费改前折扣有七折限制。

 

    一次费改后,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其中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

 

    1、基准保费中,纯风险保费按65%平移,同时为了考虑车型风险差异,车损险引入了车系系数,共分ABCDE五大类,系数从0.8-1.2;附加费用率现阶段按35%假设,今后可能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差异。

 

    2、费率调整系数中,加大了无赔款优待系数(全国:0.6-2.0)的奖惩力度,在江苏等地引入了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根据公司核保策略自主确定,范围都限制在0.85-1.15(注:深圳为0.75-1.25)之间。受市场竞争的影响,目前行业除新车受自律的影响外,大部分业务均使用地板价保费。未来随着自主系数的进一步放开,对公司的自主定价能力会提出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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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保监会调整了7家地区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的使用范围,其中四川两个系数调整范围为[0.65-1.15],山西、福建、山东、河南、厦门两个系数调整范围为[0.70-1.15],新疆两个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

 

    近期启动的三次费改,针对即将完全自主定价的三个地区,基准纯风险保费将会使用行业最新测算结果,同时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的取值范围和厘定规则由公司自行确定,经监管批复后使用。

 

    行业商业险基准纯风险保费长期未做调整,整体来看,费改前全国合计NCD后基费赔付率处于较低水平,基准保费水平明显偏高;区分车种、险别等维度来看,各分类间差异较大。

 

    2018年,行业完成了商业险基准纯风险保费修订工作。一方面,调整基准纯风险保费平均水平,分地区(36个)、分车种(12个)、分险别(11个)测算客观风险水平,并且基本调整到位;另一方面,细化车损险车型费率分级,将原有的5个等级、系数范围0.8-1.2,调整至更多等级,并扩大系数范围,使得和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调整以后,行业基准纯风险保费基本能够体现分地区、分险别、分车种、分车型的客观风险差异,提升行业整体定价水平,能为保险公司制定报价策略提供有效参考。

 

    (三)监管:动态监管为重点+整治车险市场乱象

 

    为防范商车费改过程中的恶性竞争,保监会对车险经营采取较为严格的监管。

 

    1、加强对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报送材料的审批和使用情况的日常监控。一次费改主要是对车险综合成本率指标进行监控。

 

    车险综合成本率上升幅度超过本财产保险机构综合成本率前三个年度相应期间平均同比变动幅度(取绝对值计算),且未主动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调整的,由原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商业车险费率。

 

    二次费改在综合成本率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综合费用率和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的监控。三率监控旨在防范保险公司盲目竞争,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2、整治车险市场乱象

 

    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市场乱象,维护车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车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保监财险〔2017〕174号),明确了具体要求。

 

    三、费改前后经营数据分析

 

    (一)保费增速

 

    费改后商业险单均保费下降,并受营改增影响,行业车险保费增速有所下降,但下降幅度相对较小,2017年底车险行业保费增速10%,较2014年底下降6.8%,较2015年底下降2.4%。各家主体费改前后保费增速差异明显。

 

    (二)车险三率

 

    费改后,行业整体综合成本率呈下降趋势,2017年底车险行业综合成本率99.0%,较2014年底下降1.3%。行业从费改前2014年承保亏损,到2015-2017年实现承保盈利。这主要是由于费改后行业小额案件索赔大幅下降,综合赔付率下降较为明显,2017年行业综合赔付率58.3%,较2014年底下降5.1%。2017年行业综合费用率40.7%,较2014年底上升3.8%,赔付率的降幅超过费用率的涨幅,成本率下降。

 

    (三)保足保全保久

 

    费改后,商业险折扣下降明显,同时伴随着消费者保险意识的不断加强,商业险投保率大幅提升,三者保额也有所提高,总体来说行业在“保足保全”方面有明显成效。同时费改给予了保险公司一定的自主定价权,保险公司竞争加剧,客户转换保险公司的情况更加普遍,行业整体续保率有所下降。

 

    (四)频度、案均、折扣变化

 

    出险频率一次费改后(2015和2016年)下降明显,2017年幅度已逐步趋于平稳。二次费改后出险频度比较稳定。一次费改后出险频度大幅下降,主要受小额案件放弃索赔的影响,导致小案出险频度大幅下降,而大案出险频度则相对稳定。二次费改后大小案的出险频度都基本保持稳定水平。

 

    案均赔款一次费改后(2015和2016年)上涨明显,2017年上涨幅度趋缓。二次费改后案均赔款比较稳定。

 

    随着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的不断放开,一次费改和二次费改后折扣都呈现出下降趋势,自主系数放开的幅度越大,折扣下降幅度越大。折扣在车种方面有不同的表现。家用车费改后折扣下降幅度明显大于其他车种,受车商控制能力及行业新车自律的原因,旧车折扣下降幅度大于新车。

 

    四、商车费改未来展望

 

    (一)产品多样化

 

    随着车险的发展,未来不可能停留在行业只有一套统一的车险条款,而是会不断向多样化转变。例如在美国,可以按里程买车险,开了多少公里就付多少公里的保费,如果不开,就不用付钱。国内产品未来也可能出现创新的产品形态。新技术的发展也为车险产品创新带来了新的需求,如新能源车的风险点与传统燃油车大不相同,目前数据显示新能源车出险频度高于燃油车,案均赔款差异大,赔付率高于燃油车,为新能源车开发专门的条款费率也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随着车险改革的不断深入,可以预见UBI产品未来可能有大规模发展。在当前监管未放开UBI产品的时候,保险公司仍需进行不断探索,研究基于UBI保险和附加增值服务的完整产品体系,同时,深度挖掘客户驾驶行为数据,切实提高定价精准程度,建立成熟完善的风险评价管控体系。最终打造真正满足客户需要和风险管理需求的创新产品,开拓UBI自有客户群体,形成新型车险生态圈。

 

    未来保险产品不断多样化,但产品创新的过程中要防止不规范、炒作概念和制造噱头,产品设计不能偏离保险本源,不能弱化保障功能,保险公司要以客户需求和数据分析为驱动开发相应的创新产品。

 

    (二)费率市场化

 

    费率逐步市场化是未来费率改革的趋势。三地区费率完全放开试点即将启动,未来有可能会逐步向全国推广。通过推行自主定价,商业车险保费价格将会大幅降低,一方面能够真正做到让利于消费者,另一方面能够改善当前不正常高费用问题,力求实现行业长期健康持续发展。

 

    深化商车费改也为保险公司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自主定价是对保险公司核心能力的极大考验,保险公司必须同时具备精准风险识别能力、市场环境研判能力和客户心理分析能力,才能做到在没有行业“地板价”参考的条件下科学、合理、公平定价,既能保证满足风险要求、又能争取市场竞争优势。

 

    综上所述,车险改革任重而道远,产品多样化和费率市场化是大势所趋。改革将极大激发行业发展的活力,给保险公司带来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很大的挑战,保险公司要积极应对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注:

    ①此处列明的为全国除几个特殊平台(费改前:北京、深圳、厦门,费改后:北京、厦门)之外地区的NCD等级,特殊平台NCD较全国更加细化,在此不一一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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