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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障基金制度与行业风险文化建设(2017年第1期 总第1期)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任建国


发布时间:2017-09-19

 

    近期,保险行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整治保险市场乱象、防控行业风险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保险业务结构得以迅速调整,保险业转型发展取得初步成效。笔者认为,目前的市场整顿是十分必要的,治理效果也难能可贵。但是,要想把监管者的意志变为全行业的自觉行为,从根本上铲除产生市场乱象的土壤,必须加强行业风险文化建设。

 

    一、加强风险文化建设是保险业发展的应有之义

 

    风险文化理论最初由英国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提出,她认为,风险是文化认知的结果,是某一具有共同价值观念、制度规范、行为方式的社会群体对风险现象的文化认知。商业保险是人类社会在与风险打交道过程中产生的,是人类社会处置和管理风险的文明成果,其本身就具有很强的文化属性。可以说,风险文化是保险业发展的根基和灵魂,正因为有风险,才有了商业保险这样一种制度安排。我国商业保险发展的初期,就非常重视风险文化的构建,从一些保险公司的广告语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如中国人寿的“成己为人,成人达己”,平安保险的“中国平安,平安中国”,太平洋保险的“平时注入一滴水,难时拥有太平洋”,等等,这些广告语都充分反映了这种风险文化理念,体现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行业价值。风险文化主要涵盖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参与者的风险意识;二是从业者和消费者对风险的认知和管理素质;三是风险管控的约定、惯例以及信念等。这些要素体现了保险业风险文化的本质特征,对风险文化的形成和积淀以及保险行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风险文化建设是保险行业持续发展的力量源泉。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在分散风险的过程中,保险业自身也会聚集风险。风险文化对于保险市场参与者的引领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在保险消费者的需求培育方面,风险文化起着重要的催化剂作用;在市场供给者的战略部署方面,也有着重要的约束作用。比如,在产品创新层面,风险文化建设可使保险创新过程更好地坚守住保险的初衷,确保创新成果更好地为行业风险管理服务。同时,风险文化传承下来的知识和范本,可以为产品创新提供智力支持。在企业管理层面,加强企业风险文化建设,可以提高管理者和员工的风险意识,进而将风险管理理念自发地融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最终实现风险可控条件下的利润最大化。由此看来,风险文化是保险行业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行动指南,是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其次,风险文化建设是保险行业监管和保险公司风险管控的重要基石。作为经营和管理风险的特殊行业,风险文化的构建是行业发展的根基。如果不去研究风险的形态、风险的构成、风险的价值边际及控制风险的方法,如果没有应对自身风险的战略和机制,保险业肯定不能健康长远地发展。长期以来,我们主要依靠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来规范保险市场运行和保险公司经营。由于保险市场变化和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多样性,只靠自上而下的政策监管,很难完全规制各种市场行为和风险因素,而风险文化的构建和传播,能够有效弥补法律和政策监管的不足,使保险市场参与者自觉地在法律政策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和健全有效的风险自控机制。

 

    最后,风险文化建设是保险消费者管控风险的推动力量。保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制度安排,近年来得到快速发展,但人民群众主动购买保险的意愿还有待提高,保险密度和深度较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相反,我国居民的储蓄率仍然处在较高水平,这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居民存有的预防性动机有很大关系。可见,保险业的潜在市场需求仍然较大,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去引导和挖掘,而在保险消费者中营造良好的风险文化氛围,可以引导他们正确认识保险的功能作用,进一步增强通过购买保险来管理风险的意愿。同时,也可以帮助消费者根据自身风险管理需求,选购合适的保险产品,更好地享受到保险产品带来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风险文化缺失是保险市场乱象产生的重要根源

 

    2006年和2014年,国务院分别就商业保险颁布了重要文件,对保险的职能定位都有明确的表述。2006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商业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2014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这两个文件对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但是在保险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些公司在利益驱动下迷失了方向,忘记了商业保险制度的初心,衍生出一些市场乱象。前不久,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强化保险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着重指出了虚假出资、违规投资和激进投资、产品不当创新等八方面的市场乱象。究其原因,固然有行业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不健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缺位等因素,但追根溯源,还是与保险行业风险文化缺失紧密相关。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忽视了对保险本源的研究和宣导。商业保险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社会公众自发投保的意愿比较弱;经过不断努力,这种局面近年来有了很大改观。央视近两年的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数据显示,保险连续两年位列中国百姓投资领域排名榜的榜首。这种变化有积极的一面,但我们也要辩证地看待。很多消费者把保险这个风险管理的首选金融工具当成了财富管理工具,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保险机构片面的宣传引导造成的。一些保险公司片面注重在产品的财富管理属性上做文章,以高收益率来吸引消费者,违背了保险产品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初衷。

 

    二是忽视了保险行业的价值追求。保险的核心价值在于提供风险保障服务,资金融通和辅助社会管理是保险核心功能的延伸,应该服务于核心功能的发挥。近年来,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逐步放开,部分保险公司受短期利益驱动,非理性地连续举牌上市公司,利用保险资金快进快出频繁操作股票,盲目跨境跨领域大额投资和并购。这类投资行为严重违背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原则,不仅背离了分摊风险的价值追求,而且使行业健康发展面临极大的风险挑战。

 

    三是忽视了保险行业社会责任的担当。保险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和保险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但是要得到别人的理解和支持,保险业首先自身要有责任担当。保险的初衷是把不确定的风险变为确定的保障,给公众带来财务安全感和精神自由,实现社会长治久安,这是保险人扶危济困的责任和服务社会的使命。个别保险公司只顾眼前的、局部的经济利益,忽视行业长远发展和社会价值。比如,一些公司以投连险、万能险的形式行融资之实,而对传统的保障类业务缺乏动力,严重背离了行业发展的方向。

 

    四是忽视了保险行业自身风险的防范。保险业是经营和管理风险的特殊行业,首先必须管控好自身风险,才有能力、有资格去帮助消费者管理风险。近些年,一些公司在产品设计、市场营销、资金运用和品牌宣传等方面,忽视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不计成本、盲目求大、急功近利。在传统保险领域,不在产品创新、提升服务方面下真功夫,而是拼费用,盲目竞争,使一些传统的效益险种难以为继。在新业务领域,偏离了“保险业姓保”的轨道,忽视了市场和政策的风险。有的公司甚至做成了纯粹的融资平台,在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变化后,失去了应变能力,业务陷入停滞状态。这些都充分表明,风险文化的缺失,对行业造成的伤害非常之大,必须引起高度警觉。

 

    三、发挥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在行业风险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保险保障基金是保险行业的风险救助基金,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保基金公司”)作为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主体,自成立以来始终以“服务保险监管、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服务保险消费者”为发展方向,努力成为行业风险的识别器和预警器,危重风险公司的灭火器和起搏器,行业发展的稳定器和助推器。新闻联播、“两会”新闻发布等国家级平台都对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和基金的发展情况进行了特别报道,彰显了保险业风险管理制度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截至2017年8月末,保险保障基金规模已达1081亿元,行业风险处置和保单救济的物质基础不断夯实,行业发展稳定器和助推器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保险业的风险管控,仅靠监管的约束、基金的保障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夯实行业风险文化,使风险管理理念和意识在保险行业和消费者中形成良好氛围。为此,中保基金公司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将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建设与行业风险文化的构建结合起来,推动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推动实施基金筹集的风险费率制度,促进保险公司加强风险管控。我国当前采用分险种的固定费率制征收保险保障基金,所有保险公司无论规模大小和偿付能力状况,同类保险业务按照相同的基金费率征收基金,这种征收方式在保障基金制度建立初期起到了基金筹集和稳定市场的较好作用。但是,这种方式不区分公司的风险状况,未能体现风险导向,不利于在行业营造良好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文化。经过多年的国内外比较研究,我们将推动实施基于企业风险分类的基准费率+风险费率的征收模式,依据风险水平厘定保险公司所缴纳的费率,高风险则高费率,低风险则低费率,通过建立激励相容机制,提升保险公司的风险防控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

 

    二是优化基金救济范围和标准,提高保险消费者的风险选择能力,遏制保险公司盲目发展的冲动。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关于救济范围和标准的规定相对简单,不利于调动保险消费者选择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下一步,中保基金公司将着力推动基金救济范围和标准的优化,总的原则是按照险种和保险责任,制定差异化救济标准,提高救济覆盖率,借鉴国际经验做法,适当提高强制险和保障类险种的救济标准,适当降低投资类险种的救济程度。引导保险消费者更加关注保险产品的风险因素,更加审慎地选择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

 

    三是探索建立多元化的保险保障基金风险救助方式,更好发挥危重保险公司的起搏器作用。目前,保险保障基金主要有两种救助方式,即管理救助和财务救助。中保基金公司曾通过管理救助方式,成功处置了新华人寿和中华联合两家保险公司的风险事件,发挥了灭火器和起搏器作用。然而,对于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来说,优胜劣汰是必须遵循的市场法则,我们曾多次呼吁应允许经营失败的公司破产清算。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合理运用财务救助方式,确保经营不善的机构平稳退市,依法维护保单持有人利益。同时,我们也将积极探索国际常用的流动性救助方式,即动用保险保障基金,以提供借款、购买保险公司债券等方式,对出现流动性问题的保险公司进行救助。推动修订《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将风险处置关口进一步前移,实现行业风险处置成本最小化。

 

    四是逐步完善保险行业风险监测体系,充分发挥行业风险识别器和预警器作用。风险监测是行业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赋予中保基金公司的职责使命。近几年来,我们围绕风险监测平台建设做了一些努力,主要包括:充分发挥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智库作用,在更大范围分享专家智库对行业风险管理的真知灼见;编写《中国保险业风险评估报告》,全面系统地反映行业年度运行及风险状况,营造行业共同关注风险和防范风险的文化氛围;开展年度保险消费者信心指数调查,将其打造成为反映行业信心水平的关键性和前瞻性指标。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优这些风险监测品牌,在行业风险识别和预警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是致力于营造风险文化氛围,加强保险科普宣传,促使市场主体更趋成熟。中保基金公司自成立以来,就以“成为公信力强、有国际声誉的保障基金管理和行业风险防控的专业机构”为愿景,在致力于行业风险文化建设和保险科普宣传方面具有天然的专业性和中立性。我们曾配合保监会消保局编写了《小保学保险》系列科普读物,在提升消费者风险意识、普及保险知识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下一步,我们将在消费者的风险教育方面做出更多的努力,促进保险消费者更趋成熟。针对保险供给者,我们积极筹办了保险业风险管理期刊——《保险业风险观察》。该刊物旨在传播监管政策导向和行业风险文化,反映国内外保险行业风险管理动态和经验,发布国内外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建设的最新资讯,展示中保基金公司风险监测、评估和业务课题研究成果,以期推动保险行业风险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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