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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时代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2017年第2期 总第2期)

 

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 任春生


发布时间:2017-11-18

 

    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方位,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前进方向,为做好金融监管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今年4月以来,保监会着力重塑风清气正的保险行业和保险监管,各项工作进展有序,行业面貌焕然一新。保险资金运用持续保持平稳有序、稳中向好态势。

 

    一、近期重塑保险行业和保险监管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着力推进防风险、治乱象、补短板和服务实体经济

 

    果断打出“1+4”系列政策“组合拳”,分别从防风险、治乱象、补短板和服务实体经济等各方面进行总体部署,引导保险业健康发展。及时刹住风险累积蔓延势头,开展公司治理现场评估,暂停市场准入,治理股东虚假出资,停止非寿险投资型业务试点。从业务精算、产品期限、市场行为等方面规范万能险产品,严控流动性风险。积极稳妥处置重点问题公司。同时,坚持疏堵结合,积极引导保险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在助力脱贫攻坚战略、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持养老产业发展、引导保险资金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二)着力强化保险资金运用监管

 

    深刻反思过去一个时期保险资金非理性举牌、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盲目跨市场跨领域并购、不顾能力和风险在海外大肆收购等激进投资行为,认真汲取教训。半年来,持续强化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并始终保持从严监管态势,弥补监管漏洞和短板。主要包括:一是开展资金运用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瞄准激进公司的监管套利、利益输送等问题,强化股票投资监管和境外投资监管,严禁保险资金直接和间接投资商业住宅,取消通道业务等,集中整治激进投资行为。二是对现行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规定进行系统梳理,完善规制,填补空白,加快推进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内保外贷制度。三是不断用规则和制度引导保险资金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印发服务实体经济、PPP和重大工程的系列文件,对于符合国家战略导向的重大投资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和绿色通道。

 

    (三)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取得实效

 

    一是保险资金运用回归稳健投资、审慎投资和价值投资,激进投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积极稳妥处置重点公司和领域的风险隐患,抓早抓小,对可能产生的次生风险做好预判和预案,牢牢守住了风险底线。三是服务实体经济取得积极进展,比如支农支小取得突破,规模达到250亿元;积极参与降杠杆和债转股,债转股落地项目中保险资金占比接近20%;保险资金积极参与国家战略,支持“一带一路”、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制造2025”等,得到社会各界积极评价。

 

    二、对保险资金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认识

 

    近年来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空间不断拓展,债权计划、股权计划等投资工具日益丰富,产品发行注册制改革不断深化,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落地运作,保险资管机构在架构、人员、机制、能力、经验上取得长足进展。截至2017年9月末,保险资金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信托计划等方式直接投向实体经济的规模接近5万亿元。按照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保险资金运用应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质量。

 

    (一)要牢固树立服务实体经济意识

 

    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和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保险资金应牢固树立与实体经济俱荣俱损的理念,必须依托于实体经济,否则就是“自弹自唱”“自娱自乐”的货币游戏,没有真实价值产出,价格泡沫迟早会破。保险资金应成为对经济、国家和社会有用的资金,只有这样,自身才有更长久的价值。

 

    (二)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独特优势

 

    保险资金具有期限长、规模大、来源稳定等优势,是比较理想的长期资本金来源,可以成为扩大股权投资和直接融资的新兴力量,缓解我国经济负债高、资本金不足的问题;可以直接对接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减少货币在金融领域的空转,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可以以市场化方式选择成长前景好的行业和领域,加速落后产能淘汰和经济提质增效。

 

    (三)要正确把握服务实体经济着力方向

 

    进入新时代,意味着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主线,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率和动力将发生重大变革。保险资金需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优势,主动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区域发展战略、服务业升级、先进制造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等战略机遇,主动适应国家发展的战略需求,开展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努力搭上新时代新征途的“复兴号”快车。

 

    (四)要坚持运用改革创新的方法疏通渠道

 

    推动保险资金回归本源,要苦练内功,增强能力,围绕实体经济需要创新资金运用方式,开发新产品,拓展新业务。监管部门将加强政策支持,引导更多保险资金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三、当前保险资金运用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从外部形势分析

 

    近一个时期,全球经济复苏和增长迹象明显,美日欧等发达经济体和新兴市场国家的经济发展出现持续改善。但美国已开始加息和缩表,其他发达市场国家货币政策正在调整转向的关键点上,不稳定性增大。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甚至进入“清算”期,必将在利率、汇率、金融市场上反映出来,金融体系在创新扩张后,其复杂性和脆弱性上升,风险也在累积增加,如影子银行风险、流动性风险、不良资产风险、房地产风险等。面对金融混业经营、金融控股平台经营等新情况、新特点,需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有效减少金融市场波动和系统重要性机构风险。

 

    (二)从资金运用层面分析

 

    一是资产负债错配风险。保险资金在总体上是“长钱短配”,在经济下行和低利率环境下,存在资产到期后的再投资风险。部分寿险公司存在“短钱长配”问题,面临产品结构调整和到期给付的双重挑战,流动性风险需要高度关注。二是信用风险,债券市场信用风险持续发酵,不同行业、不同发行主体的各类信用债券仍面临较大违约压力。三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个别地方政府,脱离实际盲目发展,过度举债,债务风险正在累积。四是风险交叉传递。股市、债市、汇市、利率等市场波动对保险资金影响日益增大。私募基金、信托等投资规模增长较快,但一些产品的底层资产不清晰,风险传染性强。五是部分保险机构风险管控能力滞后。少数公司的管理制度、运作机制、风控系统流于形式,在执行中没有落到实处。

 

    四、新形势下强化资金运用监管的总体思路

 

    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旗帜鲜明地坚持为民监管的正确方向,坚持“监管是核心职能,做好监管是首要任务,做不好监管是失职渎职”的理念不动摇。监管的职责在于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为市场创造公平、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环境。新形势下加强资金运用监管要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差异监管、穿透监管、立体监管和从严监管的总体思路。

 

    (一)依法监管

 

    要严肃监管氛围,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查处保险资金运用违法违规行为,摒弃本位主义和父爱主义,重拳整治市场乱象。同时,监管部门要从规则设计中反思制度约束和导向上的短板,及时查找监管体制机制上的漏洞和问题,着力弥补缺陷和短板,完善政策工具,避免“牛栏关猫,进出自由”。

 

    (二)科学监管

 

    在资产负债匹配方面,一直缺乏系统的指导性和约束性规则,也造成了少数激进保险公司敢于进行资产负债严重错配的激进投资。目前,保监会正在加快推进资产负债监管制度体系研究,拟建立定量评估、定性评估和压力测试等规则,用以综合评估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和资产配置能力。《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定》将于2017年底出台。

 

    (三)差异监管

 

    一是区分好的和差的。对稳健规范、依法合规经营的保险机构,在符合能力标准等条件的前提下,支持其开展更大范围的资金运用业务,优先考虑其创新和试点;对于违法乱纪、风险意识薄弱、风控手段落后的机构,在严厉处罚的同时,要限制其投资业务品种和数量。二是区分高的和矮的。根据偿付能力、资产负债管理、公司治理、投控管理等方面的评估结果来规范不同机构的投资渠道、品种等,简单地说,就是根据保险机构的能力大小划分投资行为层级。三是区分白的、黑的和红的。白的是正面清单,指保险资金运用开放的投资渠道或可以投资的领域。黑的是负面清单,指国家限制的情形,或是保险资金不能投资的领域。红的是指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国家重大工程,切实支持实体经济的投资项目,对这类投资给予适度政策倾斜,并在产品注册、备案、审核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四)穿透监管

 

    要把穿透监管理念落实到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工作和各项政策中,特别是对于另类投资,必须穿透到基础、底层资产。坚持去杠杆、去嵌套、去通道导向,从严监管保险资金投资各类金融产品,严禁投资资金去向不清、基础资产不清、风险状况不清等多层嵌套产品。

 

    (五)立体监管

 

    在事前,推行差异化准入,有多大能力干多大事,没有能力就不要干。在事中,加强对投资行为的约束和对风险的有效防控措施。在事后,要加强对违规的执法和惩戒力度,大幅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如同醉驾就判刑,违规后果想想都可怕。此外,对于可能发生的风险,要完善风险吸收、救助和对消费者的补偿机制。加快建立覆盖外部监管、属地监管、内部控制、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运用现代监管技术等多层次立体化监管框架。

 

    (六)从严监管

 

    严监管是防风险的基本手段,也是保险资金运用长期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证。严监管原则是抓早抓小、标本兼治,以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在防治风险中促进改革发展。加强股权投资监管,规范境外投资。抓紧研究制定有关细化政策,严格规范保险资金投资地方政府债务,坚决制止“名股实债”等变相举债行为。

 

    五、保险资金运用深化改革、加强监管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化改革和规范创新

 

    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提高投资效率,减少投资链条,降低资金成本,疏通渠道,引导更多保险资金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建设工程以及“一带一路”倡议、“走出去”战略等。在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创新上,要以能否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主业,能否更好地把控风险,能否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又提高保险资金使用效率为标准和条件来考量。凡是严重脱离实体经济需要,过度追求短期利益和放大风险、逃避监管的创新,都要严加限制和禁止。

 

    (二)积极引导保险资金更好服务商业保险养老产品

 

    “服务主业”是保险资金运用根本要求。保险资金运用要服务好保险产品,提升保险产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支持保险业做好经济社会的稳定器和减震器。商业保险养老产品具有长期锁定、保证收益、终身领取等基本特征,这是区别于其他理财产品、基金产品的关键所在。在这一领域,要发挥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较强的大类资产配置能力、多元化投资能力、长久期资产管理能力和全面审慎风险管理能力,支持商业保险养老产品、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和“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为社会养老需求提供稳健、安全和预期明确的养老产品,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积极稳妥推进保险资管产品集中登记信息

 

    近年来,金融市场发生了较为显著的变化,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发展明显加快,规模快速扩张。相应的监管逻辑也需要动态调整。原先以负债监管为中心建立起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偿付能力监管等需要向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端监管转变,过去是有多少资本做多少业务,现在要加上有多少能力做多少投资,而且资产端监管更加注重匹配监管、分类监管、信息披露监管、关联交易监管、穿透监管等。近期,央行正在牵头制定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统一资产管理产品标准和监管。对保险资金而言,特别在另类投资不断增长的背景下,抓紧推进保险资产登记交易平台建设,推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以及保险资金投资的其他产品集中登记信息,运用大数据和监管科技有效监测和防范风险,显得尤为迫切。监管部门将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有关工作。

 

    (四)持续健全和完善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机制

 

    探索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水平。探索完善保险公司首席投资官和资管公司首席风险官机制,提升保险机构投资能力和风控能力。进一步丰富风险管理的工具箱,推进保险资金运用更多金融衍生产品,来对冲和管理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经济周期波动、利率波动以及相关市场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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