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推荐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增强保险业风险防控能力(2018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18-3-20 

 

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局长 房永斌 

 

    党的十九大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摆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这一重要部署的第一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今年推动高质量发展8项重点工作之首,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经济发展和经济工作主线的新定位、新要求。作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保险业属于典型的供给主导型行业,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空间很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金融工作三大任务,扎实推进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保险业重要且紧迫的任务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通过改革推动结构调整,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从保险业来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实现长远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保险业打赢风险防控攻坚战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中央把防控金融风险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首要工作。这些年来, 保险业不断发展壮大,2017年保费规模达3.66万亿元,保险总资产16.75万亿元。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个别公司理念偏差、定位错误,非理性经营,导致风险累积。比如,有的公司以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或非寿险投资型产品为主,迅速做大了资产规模,看上去很风光,但短时间内资金大进大出,资金成本高,短钱长用,造成现金流不足、资产负债错配等风险隐患。供给侧出现严重问题,产品偏离保险保障本源,酿成了重大风险,动摇了行业安身立命的根基,教训极其深刻。找准了病因,就要对症下药。保险业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场硬仗,必须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要切入点,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逐步实现存量业务重组、增量业务提质、增长动能转换。

 

    (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保险业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保险是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以风险保障功能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是保险业的天然使命。但是,从供求关系来看,当前保险保障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市场主体数量已超过200家,但差异性和互补性不明显;保险产品成千上万,但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有的保险机构甚至偏离主业,脱离实体经济和民生需求。由此造成较为严重的供需脱节,健康、养老、灾害救助等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新时代保险业面临的主要矛盾已经演进为不平衡不充分的保险供给与人民群众日益迸发、不断升级的保险需求之间的矛盾。要逐步解决这一矛盾,必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保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保险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既要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自身也要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进展。过去一段时期,少数公司发展较为粗放,片面追求市场份额、发展规模和增长速度,产品与经济社会发展脱节,服务效率不高,发展质量较低。这些问题的“牛鼻子”已经不在需求侧,而是在供给侧,“供需错位”已成为阻碍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障碍。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必须从供给侧入手,调整供给结构,推动产品和服务供给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根本转变。必须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保险监管和保险市场改革,不断提高保险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二、牢牢把握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的是体制、调的是结构、变的是企业。对于保险业来说,改革的政策措施最终都要落到保险公司上来,改革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保险服务质量和效益的提升上,以及市场供求关系的改善上。只有保险产品适销对路了,效率和效益上去了,改革才算成功。从这个意义上讲,保险公司是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体,应当抓住以下几方面的重点。

 

    (一)坚守“保险业姓保”的行业定位。这是中央的根本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也是保险业安身立命的根本所在。保险的核心功能是风险管理和长期储蓄,这是其他金融业无法取代、保险业独有的“立业之本”。保障属性是保险的根本属性,金融属性是辅助的、衍生的,是为了更好地提供风险保障,不能本末倒置。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坚持“保险业姓保”,回归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充分发挥风险管理和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上的核心优势。要优化保险业务结构,大力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产品,加快发展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业务,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并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特别是要落实监管要求,降低中短存续期业务、高现金价值业务的比重。

 

    (二)发展党和人民需要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保险业要把是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衡量发展质量高低的唯一标准。要主动服务于党和国家的战略大局,在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灾害救助、支农惠农、大病保障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保险资金要流向国家重大战略和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要着眼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扩大农业保险、医疗健康保险、养老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风险保障类业务规模,而不是短期资金型业务。要突出风险管理和长期储蓄的优势,发挥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体现行业价值,赢得发展空间。总之,负债端要突出风险保障主业,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民生改善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风险保障;资产端要服务保险保障主业,促进行业长期稳健发展。

 

    (三)通过改革创新完善保险供给体系。一是注重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的统一。不能再走过去那种严重依赖资本、人力等要素持续扩张的路子,要创新经营管理模式,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不能再走过去那种依赖投资型产品做大规模的路子,要着眼于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丰富产品体系,满足风险保障需求。二是注重科技创新和市场创新的统一。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增强服务的便利性和普惠性,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能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发新市场,以优质服务创造核心价值,提高保险供给质量。三是注重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保险机构不能只讲经济利益不担社会责任,更不能热衷于跑马圈地赚快钱。必须围绕中心大局,把更多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在支持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自身健康发展。

 

    (四)不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一是降低经营成本,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总体来看,当前保险产品的价格较高,普惠性不强,一些消费者想买但买不起,抑制了实际需求。价格一定程度上是经营成本的反映,而成本与经营管理水平紧密相关。要加快经营体制改革,精简层级、改造流程、创新模式,解决机构臃肿、链条过长、成本过高的问题。二是依法合规经营,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当前,保险市场仍然存在销售误导、虚列费用套取资金、拖赔惜赔、不遵守条款费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行业形象,导致社会公众对保险业不信任,影响正常的保险供给。行业要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切实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三是稳健经营,增强安全性和可靠性。与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保险公司应更加重视培育稳健审慎的经营文化。承保领域要量力而行、稳扎稳打,不走超常规的发展模式,防止大进大出、大起大落。投资领域要服务保险主业,始终秉承长期稳健投资理念,守住风险的“闸门”。

 

    三、发挥监管在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在于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通过建立完善、健全、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实现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避免错配。保险业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不断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

 

    (一)明确监管职责定位。金融机构具有脆弱性,金融风险具有传染性,金融行业具有外部性,这些特点决定了金融业需要非常严格的监管。加强保险监管,是为了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维护行业安全稳定,这是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应有之义,也是重要保障。监管部门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定位,核心是要清楚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一方面,要彻底厘清监管与发展的关系,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是监管,不是把行业做大做强。另一方面,要厘清监管者和监管对象的关系,监管是猫,是要抓老鼠的。尤其是要站对站稳监管立场,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之间,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消费者这一边;在发展和安全之间,要旗帜鲜明地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

 

    (二)加强监管调控引导。一是深化市场体系改革。严把市场准入关,严防“动机不纯”,让真正想做保险的人进入保险业。大力发展相互、自保等新型主体,促进各类保险市场主体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支持发展特色型、专业化、区域性保险公司。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制定保险机构整顿、接管等具体规定。二是强化保险产品监管。规范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行为,严把产品准入关,加强保险产品审批备案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中短存续期业务监管政策,对于不符合精算原理和监管要求的产品实施退出机制,清退僵尸产品、无效产品,推动产品回归保障。三是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尊重市场规律,将保险产品开发定价权交给市场,建立以风险费率为基础、市场供求为导向的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由市场主体自主开发反映市场供求状况的保险产品。

 

    (三)优化保险发展环境。一是维护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把防控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落实风险防控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处置保险业重点领域风险,坚决守住防范系统性风险底线,为行业改革发展提供稳定的条件。二是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坚持“严”字当头、严查重处、打建结合、标本兼治,集中整治违规套取费用、不正当竞争、销售误导、客户资料不真实等市场乱象,让监管“长牙齿”,让违规机构长记性,推动市场秩序根本好转。三是营造服务优质的消费环境。始终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不断提高保险消费者的获得感,让放心消费成为常态。四是打造有效管用的制度环境。全面梳理和检视监管制度,重点从公司治理、市场规则、风险防控机制等着手,加快修订、健全和补充相关制度,补齐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