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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之声: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 全面巩固浙江普惠金融领先优势(2022年第4期)

 

发布日期:2022-08-26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包祖明

 

    普惠金融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畅通实体经济“毛细血管”、推动共同富裕以及金融机构自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指出,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们结合浙江的区域发展特征和实体经济需求,推动开展先行性、引领性、多样性的改革探索,为普惠金融发展蹚出了一条“浙江路径”。特别是顺应当前金融科技快速发展、金融服务要求不断提高的形势,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加速数字化转型,为普惠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传统普惠金融的“浙江路径”

 

    多年来,浙江普惠金融持续领跑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政策性转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制造业贷款等多项指标均居全国第一,培育了多家植入了服务“普惠”基因的地方中小机构,以“跑街”“跑村”发展模式、“三品三表”贷款调查技术为代表的浙江特色普惠模式蜚声国内,“全国小微看浙江”等一批与普惠金融相关的浙江品牌、浙江标识已经叫响,浙江区域金融改革知名度也因此得到明显提升。

 

    一是小微金融服务更加细化。当前,小微企业群体数量日益庞大、内涵更加丰富,既包括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外贸企业,也形成了更多初创型科技企业、在产业园集聚发展的企业等新主体。这些小微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运营模式不一、资产结构差异较大,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很多样化。我们深入推进“4+1”小微企业差异化细分工作,细分小微企业园、科创型、供应链型、吸纳就业型四类小微企业的主体,加强部门联动,研究了解他们的重点服务诉求,细化政策支持措施,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网络,推动小微金融服务精细管理、精准滴灌。截至2022年6月末,浙江辖内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1万亿元,同比增长23.91%。

 

    二是乡村振兴服务体系更加下沉。由于金融机构布局较少以及农户的信用信息不足、资产难以盘活等制约,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在覆盖面、服务种类和质量上相对不足。对此,我们贯彻落实银保监会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下沉服务重心,制定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清单,规划“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完善金融支农体制机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全辖推广 “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鼓励银行多渠道采集农户信息,编制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为农户发放信用贷款。现在,浙江辖内的村级金融服务实现全覆盖,共有超过5万家金融便民服务点。截至2022年3月末,浙江辖内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68万亿元,比年初增加866.60亿元、增长5.45%。

 

    三是配套增信机制更加完善。缺乏抵押物、担保等有效的增信机制是小微企业、农户等群体获得金融服务的堵点所在。通过推动抵质押物创新、深化银担合作等,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贷款可得性。我们积极建言献策,推动政策性担保一体化改革,做大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提升省级担保机构与辖内法人银行机构、省级银行机构“总对总”合作覆盖面。截至2022年3月末,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余额1262亿元、同比增长24.8%,服务市场主体21.5万户、同比增长55.4%。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率先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事务系统连接,实现质押登记实时办理,融资余额超过150亿元。因地制宜盘活农村产权要素,推动各类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率先探索生物活体抵押等信贷产品创新。截至2022年3月末,辖内农房财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四权”抵押贷款余额276.7亿元。

 

    四是重点地区金融支持更加充分。浙江地区“七山二水一分田”,有很多县市地处山区,产业规划的局限性大,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是当前破解区域差距的关键,也应当是普惠金融关注的重点。我们制定了浙江银行业保险业支持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五年行动方案,从信贷审批、利润考核、风险容忍度等方面推动建立差异化的金融支持机制,推动山区县挖掘发展潜力、提升发展能力。建立“闭环式”联动共建机制,加强对山区26县金融诉求的跟踪反馈,做到诉求快速反应、政策快速响应、举措快速落地。截至2022年3月末,山区26县各项贷款余额1.46万亿元,比年初增长9.21%。

 

    五是保险保障功能更加有效。保险具有很强的社会属性,在支持民生保障、防损减损上能够发挥独特作用,是经济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减震器”。特别是对于小微、“三农”等资产规模小、财务韧性差、抗风险能力弱的主体,通过加强保险的应用,能够为他们提供“兜底”保障,更好化解生产和经营的后顾之忧。我们积极探索省定险种为主、地方特色险种为辅、商业保险补充的农险供给体系,不断推动农业保险“提标、增品、扩面”,保障种类从主要农产品向茶叶、果品等重要经济品种拓展延伸,覆盖农林牧渔各领域。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保险在杭州市全面推行,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产、收入、责任等方面的风险保障需求。率先推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落地,探索形成“监管统筹引领、多方协同推进、细分保障需求、聚焦重点人群”的试点路径,满足新市民等差异化养老需求。截至2022年6月末,浙江辖内实现保费收入2.9亿元,承保件数7.9万件,在保险保障总量、保障总人数、服务灵活就业人员人数方面均全国领先。探索浙江特色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长效机制,不断扩展服务覆盖面,提升参保人群获得感和满意度。目前,浙江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766.4万人,参保率达58.2%,较上年提高11.1个百分点。

 

    二、数字普惠金融的“浙江探索”

 

    尽管浙江成绩有目共睹,但在传统普惠金融模式和技术下,成本高、效率低、“最后一公里”难打通、商业可持续性不强等一系列共性难题依然存在。面对服务可获得性、可负担性与商业可持续性的“义利”冲突,我们的金融机构往往顾此失彼,落实“下沉金融服务重心”等要求,也经常力不从心。所幸的是,数字技术的兴起较好地弥补了传统普惠金融的根本缺陷。从省内情况看,近年来,浙江银行保险机构深入践行“数字化改革”“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数字技术与普惠金融服务相融合,在打造“覆盖更广、成本更低、体验更优、风险更小”的金融普惠产品和服务方面,做了许多创新探索。

 

    一是扩大服务的覆盖面。通过金融科技手段深化数据的整合和应用,充分挖掘数据的价值,消除信贷市场摩擦,让具备贷款条件、有贷款意愿的客户都能获得贷款,显著降低了服务的门槛,提高了服务覆盖面。我们建设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汇集55个政府部门的公共数据,支持各金融机构开发模型、构建驾驶舱,形成覆盖省、市、县三级银行的服务体系,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开发了“浙里网上贷(掌上贷)”,初步实现了公共信息的开放共享以及专业化数据聚集和处理,金融要素能够低成本、高效率地输送到各类市场主体,服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超310万家,直接支持授信超1.45万亿元。

 

    二是提升服务可得性。通过运用数字化技术,让“线上办”“移动办”代替了“现场办”,实现信贷、理赔等业务“一次都不用跑”,形成了更加高效的银企、保企互动关系,增强了市场主体获得感,也提升了服务过程的透明度。组织银行对无贷户清单内企业开展大数据模型筛查、主动给予预授信。一些机构通过非接触金融服务、远程视频服务等模式延伸服务半径。目前,省金融平台无贷户预授信服务已惠及3万余户首贷企业,全省有94家银行约1.24万名客户经理带着iPad入企开展移动办贷,部分机构100万元以下贷款移动端首笔替代率已达85%。部分机构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发“共富贷”特色应用,通过系统自动与省农担预审批接口实时交互,农户获得贷款的时间被压缩到3分钟左右。积极探索 “身后一件事”金融便民服务改革,创新 “一站式”查询、联网通办等举措,便利群众办理小额存款继承等业务。加强在保险理赔中的科技支撑,在应对“利奇马”“黑格比”等台风灾害过程中,人保财险通过无人机技术破解人工勘查范围的局限性问题。

 

    三是改善服务可负担性。小微、“三农”客户贷款单户金额小、单体风险高,地理分布较为分散,单个客户的服务成本较高,依靠传统模式展业难以实现商业可持续。通过数字化手段,加强专门的场景开发建设,实现金融服务的提质降本。通过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企业贷款线上办理,帮助企业节约办理成本超过2亿元。牵头搭建线上续贷专区为企业减负54亿元,无还本续贷余额全国第一。推动保险替代保证金的线上化,开发保险替代保证金专区,提升服务便捷性,累计释放保证金3100亿元,大大减轻企业现金缴纳保证金的流动性压力和成本负担。开展巨灾保险试点,突出“保障+服务”理念,提前介入社会防灾减灾体系,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帮助企业等查找和排除风险隐患,减少灾害造成损失成本。

 

    四是增强服务可持续性。传统的模式下,普惠金融业务开展的难度大,信贷调查、贷后管理很多依赖客户经理、审批人员的经验,往往存在获取信息渠道不畅,人工收集信息效率较低、信息滞后等问题,贷款风险管理的全面性不够、客观性不足、针对性不强。通过引导辖内机构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硬数据”和“软信息”相结合,交叉验证企业各类数据信息,增强了银行风险管控的信心和底气,缓解获客难、风控难等问题。目前,银行机构的客户经理可一键式获取70%的企业信息,大大提升信贷效率。农业银行、稠州银行小微线上化产品不良率仅在0.5%。浙江农商联合银行通过“风险预警”特色应用,为全省农商行推送预警信息7.61万条,有效压降风险1.1万户、23.44亿元,挽回资金损失4.14亿元。辖内保险公司运用科技手段制作灾害“地图”,对企业和居民精准提示风险,提升灾害预警、救援、查勘、理赔效率。

 

    三、进一步深化数字普惠金融的思考

 

    客观地讲,对于数字普惠,目前部分机构还只是简单将其视为技术手段和效率工具,没有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金融服务体系重塑的高度来思考谋划。事实上,在当前形势下,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意义重大,而且极可能成为未来区域金融竞争的重要制高点。一是对改善收入差距具有重要意义。数字普惠金融具有 “益贫性”特征,对传统金融覆盖不足的农村居民、创业者等具有“雪中送炭”的作用。调查显示,数字普惠金融可以有效激发农村居民创业活力,对农村居民收入的提升可达城镇居民收入的2.27倍。二是对支持抗击疫情有重要意义。有研究认为,数字信贷发展水平每提升1个百分点,能够降低疫情对经营的影响2.57个百分点,是抗击疫情不可或缺的缓冲防线。从浙江的实践看,在疫情导致人员流动受限、线下服务受阻等情况下,数字金融发挥了“非接触”“不间断”的优势,稳定了金融供给、精准释放信贷需求、缓解疫情冲击。数字科技的应用也让政府端产业政策有了直达企业的金融渠道。三是对带动产业跃升有重要意义。数字金融能够促进产业集聚的形成,特别是对第二、第三产业的集聚具有长期且显著的促进作用。根据相关分析,数字金融发展水平每提高1个单位水平,相关地区产业集聚将提高0.245个百分点。数字普惠金融对企业创新研发能力也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四是对机构自身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当前数字化进程正在深刻重构银企、银政关系,网点等传统金融渠道收缩已成为大势所趋。目前只有约两成的客户经常到银行网点办理业务,部分法人机构网点客户流量年降幅已接近25%,整个金融业的组织形态都在面临重构。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已成为决定浙江金融未来发展优劣、重塑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迫在眉睫。

 

    普惠金融既是一项经济活动,也蕴含了一种价值理念。推进数字化普惠金融向纵深发展是当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和金融为民的重要体现。下一步,要紧紧围绕浙江省全面深化改革、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本质要求,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数字化转型,并将其作为统领绿色金融、科创金融、农村金融等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为普惠金融的高质量发展做好先行探索。

 

    一是要解决好“服务定位”问题。传统实践中,由于“掐尖现象”和“撇脂效应”的存在,部分机构存在泛化服务对象、偏离金融弱势群体及真实需求等“使命漂移”现象。数字普惠就是要着力研究通过何等方式、哪些数据去精准发现这些客户及真实金融需求,并将适合的产品触达适合的客户。譬如,近期我们针对新市民群体,加强数字化支撑,基于“积分体系”开展了一些服务方案探索。下一步,我们会在精准掌握新市民结构特征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措施,针对性、差异化地支持他们最为关注的就业创业、住房、教育等服务需求,确保提供的产品服务精准有效。

 

    二是要解决好“数从哪里来”的问题。数据是数字普惠的“根基”,数据的质量、可用性直接关系到金融服务的有效性。目前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已经接入浙江省55个政府部门数据,但一些重要流量数据仍需要补充。此外,针对经济社会动态发展的形势需求,接下来还面临持续迭代、深化拓展等要求。实践表明,全链条的数据采集,需要更多基础设施建设才能解决数据堵点问题。要积极用好“跑道”“组件”思路,强化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深化与各部门联动对接,加快推动形成公共数据、企业数据、监管数据、行业数据的融合贯通机制。要合规地运用市场化数据,特别是规范、合理、高效运用平台数据,促进长尾客户的金融可得性。

 

    三是要解决好“多跨场景开发应用”的问题。场景是数字普惠金融供给的前端,是面向实体需求的窗口以及体现改革成效的标志。当前,我们已经推动上线“浙里掌上贷”“信易贷浙江站”“线上抵押登记”等一批场景应用,金融服务便利化程度有所提升,但数量依然有限。要切实加强跨部门的协同和对接,紧紧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金融风险防控、省域治理现代化等三大领域,探索与浙江省 “产业大脑”“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数字化改革重大项目深度结合,推动开发更多有生命力、有牵引力的应用场景。

 

    四是要解决好“金融服务成本可负担”问题。要关注机构自身布设渠道、开发产品等过程中的成本。当前,中小法人机构数字金融基础薄弱、要补的短板很多。一些机构主要靠“单打独斗”,低水平重复建设、“投入—产出”不经济等问题突出。对于数字化问题,一些机构顾虑重重,服务价格也降不下来。目前我们正积极推动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在探索通过中小机构“金融科技联盟”等形式,加强技术研发共建共享,缓解单家机构技术开发成本高、难度大、进度慢等痛点问题。下一步,还需要把数字化改革的目标路径与各机构的禀赋优势和机制改革协同起来,更好地释放改革动能,加快数字化进程。

 

    五是要解决好“产品线还不够丰富”的问题。普惠金融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范畴。最早萌芽时主要是指小额信贷、扶贫金融,现在有了贷款、零售金融等更多的产品,但主要还是围绕融资、投资问题,对满足大家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做得还不够,数字普惠金融的创新空间还很大。下一步,要积极引导机构更多地向理财、保险等领域延伸,通过数字化技术的赋能,打造更多“绿色金融”“健康金融”“养老金融”等产品,进一步丰富普惠服务产品线,构建覆盖企业、个人等全生命周期的产品体系。

 

    六是要解决好“负外部性”问题。数字经济发展具有跳跃性,而不同人群、不同区域之间的客观环境存在差异,易引发 “数字鸿沟”“金融排斥”“算法歧视”等问题。根据创新扩散理论,技术创新的成果首先将惠及接受能力强的活跃群体,最后才会关注弱势群体。现实中,尽管我国数字经济渗透率已经很高,但仍有一些老年人、山区群众等对数字技术接受度不高、运用不足,需要组织针对性强的培训宣传,让各类人群对数字金融产品能用、会用、放心用,防止金融服务的“缺位”,实现更有“温度”的服务。打造与新技术运用相匹配的风控体系,引导银行机构规范开展业务创新,对新技术、新模式运用做好充分评估。同时,也要坚决防止打着“数字普惠”旗号损害消费者利益、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等行为,确保数字普惠金融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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