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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之声:加快财险业转型 推动高质量发展(2022年第5期)

加快财险业转型  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2年第5期)

发布时间:2022-9-30

中国银保监会财险部(再保部)主任  李有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对金融本质和规律的认识,立足中国实际,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郭树清同志要求银行保险业沉着冷静应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持续探索中国现代金融发展和治理的规律。财产保险业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坚决回归保险保障本源,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保险发展政治性、人民性和普惠性、可持续性的统一,统筹保险监管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的有机结合,统筹保险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的有机结合,统筹保险发展与金融安全的有机结合,不断推动行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客观看待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新时代特征

    作为金融业的重要领域之一,我国保险业坚持改革开放,在对国际经验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基本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保险体系,保险产品和服务领域已基本覆盖国计民生各个领域,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日益开放的多元化市场格局初步形成,保险的风险保障和服务实体经济作用不断增强。

    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由2012年15356.0亿元增至2021年47468.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3.4%,保额从553.4万亿元增至12275.3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41.1%,赔付支出从4487.4亿元增至16310.3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5.4%;行业总资产由6.7万亿元增至24.1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5.3%,总负债由6.0万亿元增至22.1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5.6%,净资产由0.7万亿元增至2.0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2.3%;保险机构数量由129家增至179家。财产保险业的原保险保费收入从2012年的5530.1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4万亿元,年均增长率10.6%,业务规模稳居世界第二位。打破了车险“一险独大”的局面,车险占比由2012年的72.4%调整至2021年的56.8%。财险市场共有直保财险公司89家,其中中资公司67家、外资公司22家;专业性公司达15家。2021年,财产保险业提供风险保障达10860.3万亿元,是同期GDP的95倍;支付赔款8848.0亿元,是2012年的3.1倍。

    回望保险业的发展成绩,我们一直在应对各种复杂形势、解决各种突出矛盾中爬坡过坎,负重前行。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新时代又赋予保险业新的特征,带来新的变化,需要我们正确看待,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引领行业平稳持续地向更高质量发展迈进。

   (一)正视保险需求与保险供给面临的新矛盾

    前些年的理财型保险产品、与P2P关联的融资性保证保险风险爆发,这两年重疾险、惠民保、“百万医疗”、新冠隔离险及互联网普惠型产品也给保险市场稳定发展带来冲击。这些风险和问题,虽经过监管部门的不断规范,都得以妥善化解处置,但问题的产生也反映出保险业在积极跟进新时代经济结构的快速迭代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风险保障新需求过程中的应对失据、急于求成,暴露出保险业所提供同质化保险产品的内在缺陷,折射出保险业在发展和监管上与新时代的滞后性。

    解决新矛盾还需新药方。我们要用新发展理念来更新行动指南,发挥其指挥棒作用,推动保险行业不断强化顶层设计,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本,以行业自身的专业化、精细化和集约化经营为锚,紧跟时代步伐,紧盯保险新需求,创新保险业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要引导行业不断丰富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内涵,不断拓展其外延,努力为保险消费者提供风险综合管理方案和风险集成管理服务。要加快构建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推动保险营销体制变革,让保险供给更便捷地直达保险消费者,增强保险需求的匹配性和保险消费的满意度。要积极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现代保险监管体系,严格依法依规监管,精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探索建立稳妥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切实维护好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推动完善不断创新的多元化保险产品体系,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备、治理科学、竞争有序的保险市场体系,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行业达到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二)正视传统保险理论面临的新挑战

    没有一成不变的规律,也没有一劳永逸的模式。从求量到求质,从谋生到注重生态,从独善其身到兼济天下,中国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新变化,正在走向全面高质量发展。进入新时代,世界经济格局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全球气候风险、网络安全风险、战争风险、人口结构变化风险等不断凸显。

    时移而事易,事易而备变。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二大保险体,我们需要对新时代的保险现象与保险本质的关系、保险的功能作用、保险在国民经济各种分配关系中的独特角色等问题有新的理解和认识;我们需要对互联网时代保险需求与保险供给的变化,老龄化时代保险功能与保险作用的进化,信息化、数字化等科技进步对保险风险的深刻影响,绿色发展、共享发展、开放环境下保险资源配置的优化等课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事物发展的规律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社会的各种被动、主动转型一直在演进之中。

    风险的新变化和急剧的社会变革,都将对保险理论产生深刻的影响,并推动保险理论的自我革新。那些普遍被接受的理论基础和理论依据,在新形势、新情景之下是否仍能符合实际,仍能指导现实,都将面临一定的挑战,也需要不断地在实践中接受检验。新时代下,保险理论层面亟须创新和突破,中国特色的保险制度也需要不断地去丰富和完善,试点和实践仍需要理论层面的支撑和指导,保险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仍需要我们去探索和总结。

   (三)正视保险风险隐患出现的新动向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行业主动反省发展模式,监管要求回归本源,市场发展态势趋于正常。新阶段新格局下,我们深切感受到当前的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缓慢、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隐患、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差距、大数据基础设施薄弱、中小公司先天基础薄弱且后天定力不足等问题突出,资产负债错配、资金运用不当、关联交易不公、境外市场风险增大等问题仍将持续一个时期,销售误导、理赔难、保险欺诈、医疗健康保险不规范、营运车险拒保等情况仍然是社会关注热点。经济下行压力和预期转弱背景下,业务发展短期内可能向好的惯性与保险需求中期偏弱的趋势,资本市场波动带来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的不确定性增强对行业盈利状况的影响,保险业的内源性和外源性资本补充环境变差,亟须引起保险业的高度关注。

    当前监管资源相对有限,我们必须要用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来谋划保险风险的管控。第一,要积极引导行业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明确定位、重塑生态,规范化走上良性发展循环。第二,要建立起畅通有效的纵向横向监管联动机制,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守住防范化解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建立起一套有力、有度、有效的机构监管工作机制,做到对每一家保险公司的各类风险心中有数、增加定数、减少变数、说话算数、监管作数,绝不让小风险演化为大风险,不让个别风险演化为综合风险,不让局部风险演化为系统性风险。第三,要建立、运用、储备各种风险监管工具箱。加强资本监管、准备金监管、偿付能力监管、资金运用监管、市场监管的频度和力度。完善保险精算制度,加大定价机制的市场化改革,防止非理性定价和“内卷化”恶性竞争。要着力提升数据分析和风险预警能力,增强非现场监管的前瞻性。

   (四)正视保险发展格局出现的新变化

    保险业的形势变化说明,“好走”的路走不远,长期主义才是唯一出路。财产保险的短期性特征、保险业发展的长期稳定性要求与保险风险的规律性问题,这三者的关系必须处理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的实施,将对我国保险业产生深远影响,加快转型发展对保险业来讲显得尤为迫切。稳妥有序度过这个转型期,不断提升我国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水平,对于积极发挥保险业在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至关重要。

    要高度重视财产险的长期性问题,修正、端正几十年来行业普遍存在的依靠资产端收益来抵补承保端亏损的经营理念,密切关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下保险承保端的质量。比如,近几年企财险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21年企财险综合成本率更是达到107.77%,导致一些保险公司对企财险基本上是“三不”态度:不愿做、不会做、不敢做。要高度注重费率充足度问题,特别是某些非车险领域畸形的报价问题,维持合理化的市场费率水平和良好的保险市场秩序。要重视扩展条款和赔偿限额的设置,不能随意扩展或提高保险项目的赔偿限额,对设计师扩展条款、特别费用条款、专业费用条款、管理费用条款等常见的扩展责任类条款,不能只考虑市场竞争需要,更要注重长期与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推动新时代财产保险业转型发展

    聚焦财产保险业的转型发展,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高质量财产保险发展道路,是我们的新使命。当前要特别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数字化为基础,夯实行业转型发展根基

    实现转型发展,必须加强行业自身建设。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和治理,行业粗放式经营已有较大改观,但与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2021年,《关于推动财产保险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从转变经营发展理念、提升供给专业化水平、强化精细化管理能力、完善集约化运营体系、加强基础建设、完善机制保障、抓好组织推进7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这是财险行业的“强基计划”,是行业转型发展的路线图。

    加强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转型建设,要注重推动行业从风险等量管理向风险减量服务转型,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前置而非附加的防灾减损工作机制,注重围绕保险保障营造风险管理新生态,合理设定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限额,融合第三方服务类机构提供风险咨询、风险预防、风险缓释、融资增信、灾后减损、灾后重建等全面综合保险服务。可借鉴建立最大可能损失(PML)评估指引,引进AIR、RMS、MetaRisk等模型工具,有效评估预期保险损失,监控风险累积敞口,实施全面风险监测。要增强行业专业化队伍建设和专业性人才储备。特别是在非车险领域,无论是航空航天、船舶码头,还是地铁电站;无论是地震洪涝台风,还是企财家财责任险;无论风险建模、风控机制,还是费率精算、准备金回溯等,都凸显保险业风险管理的专业性。

    产业服务消费的数字化正在越来越不可逆转地影响我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并从根本上改变经济社会的生态格局。数字化转型要符合实体经济、个人、机构的现实需求,既不可操之过急,也不能丧失大好时机。要积极落实《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行业机构的数字化整体推进而非散点式投入,重塑商业模式、业务流程、服务体系、风险控制、数据治理。保险业的数字化转型要在理念支撑、技术支撑和人才支撑下加快推进,要加强数据的流通、整合、管理、使用、安全管理,充分挖掘保险科技的赋能价值。数字化叠加智能化、网联化,正在极大地影响保险公司的业务战略、产品创新、模型算法、成本优化、风险控制以及品牌宣传、客户体验、生态拓展等,正在不断融合、迭代直至替代行业的现行组织架构和管理运行模式。

   (二)以车险、农险、责任险和意健险为重点,增强行业改革发展动力

    车险占据财产险市场的半壁江山,是行业发展的基本面,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必须持续不断深化改革。车险综合改革取得了重要成果,解决了一些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顽症疴疾,下一步仍需继续巩固、优化、提高。要积极探索车险业务新模式,培育车险市场新生态,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保险,创新智能网联汽车保险产品,支持绿色交通和智慧城市发展。

    农业保险具有高度的政策性、普惠性和人民性,对于稳定广大农民收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非常重要。如何不断完善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建立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完善市场化再保险运行机制等,必须靠深化改革来推进。要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构建多层次农业保险产品体系,积极稳妥开展“农业保险+”、一揽子综合险、防返贫类普惠型保险,从保障重置成本向保障经济价值延伸,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提高农业综合风险管理能力。

    责任保险服务面广、涉及行业多、需求多元化,对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发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出迫切的挑战。要以服务国家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在责任保险重点领域推进运行模式和运行机制改革,鼓励应用责任保险参与公共管理,支持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药安全、文旅体育、家政托育等领域责任险发展。

    意外险、健康险不断增长的刚性需求与长期以来非理性市场竞争的怪圈,引发市场主体、监管部门、行业相关部门对深化改革的极大期待。要加大意外险领域的改革研究,针对其赔付率低、佣金率高、销售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治理。要完善健康保险体系,探索建立财产保险公司短期健康险业务经营管理规则,推动保险模式由报销给付型向服务型和报销给付型相结合转变,加快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服务融合发展,服务和支持健康中国建设。

   (三)以个性化、人文化、普惠化为方向,锻造行业创新发展能力

    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需要推陈出新,要有创新、有增量。创新是发展和前进的不竭动力,建设中国特色保险要着力社会痛点难点领域,化解社会突出矛盾,高度注重“痛点的反面是通点”的反向创新思维,用保险创新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症结难题。

    要增强财产保险创新能力,增强行业的创造力。既要发展好大病保险、巨灾保险、城市商业健康保险等普惠型保险,又要注重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产品研发,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风险保障需求。要探索研究以家庭、企业、区域为单位提供一揽子、清单式综合风险保障,提供全生命周期、全生产经营环节、上下游全产业链和区域全覆盖的风险管理服务。建立保险产品创新保护机制,激发行业创新积极性。

    要推广有温度的人文化保险产品,推行惠民便企保险服务,提升保险服务的普惠化水平。对新市民较为集中的快递物流、家政服务、建筑施工等行业积极创新保险产品,发展新业态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开发新型城乡住房综合保险和租房保险,满足新市民风险保障需求,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加大对老年人和儿童等特定人群风险保障,提供沉浸式体验和无障碍化服务,增强小微企业纾困保险支持,增强人民群众对保险服务的获得感。加强销售渠道线上化建设,完善城乡保险服务网络,增强服务便捷性。简化承保理赔手续,推行快受理、快查勘、快理赔,提升保险服务满意度。

   (四)以资本线、公司治理线、偿付能力线为防线,筑牢行业转型发展安全墙

    我国金融领域尚处于风险易发高发期,潜在风险和隐患正在积累,要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俄乌冲突等事件带来的风险挑战,做好前瞻性的政策储备,特别是要构筑好资本、公司治理和偿付能力的安全墙防线,消除行业转型发展的后顾之忧。

    要加固资本防线。着力通过内源性资本积累,增强自身造血能力,树立效益经营理念,避免长期亏损过度消耗资本。承保端要“精打细算”,增强精算力量和定价能力,加强应收管理、准备金管理和分入分出业务管理,避免以走流量、冲规模为目的搞不计成本的非理性竞争。理赔端要加强环节管控,加大对骗保骗赔行为的打击力度,控制好“跑、冒、滴、漏”。投资端要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更加审慎地开展业务创新和投融资活动,做好压力测试和风险价值管理,合理控制风险敞口。要积极通过上市、增资、发债等多种形式补充资本金,增强外源性资本补充能力。特别要注意充分揭示并遏制资本的无序扩张,避免一些大股东掏空保险公司的问题。

    要筑牢公司治理防线。公司治理问题仍是导致重大潜在风险的根源所在。要关注大股东经营风险传递,防范“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影响扩散蔓延至财险业务和财险行业。要加强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密切监测股权质押和担保情况,建设好“防火墙”,设置好“隔离带”,避免成为风险的“接盘人”。要完善有问题公司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压实股东和公司主体责任,强化股东承担风险损失硬约束。对公司治理评估为D类、E类的公司,要重点关注勤加“体检”,防范因公司治理问题导致公司演变为风险机构。

    要筑牢偿付能力防线。加强数据真实性监管,紧盯偿付能力异常及不足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通过财务手段、再保险安排等方式掩盖偿付能力真实情况的保险公司,督促其严格执行偿二代二期工程要求。加强偿付能力风险监测分析,督促偿付能力处于警戒区公司及时调整业务结构,制定资本补充预案,增强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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