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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国:切实加强保险业风险文化建设

 ——在第十届中国保险文化与品牌创新论坛上的讲话


中保基金公司董事长 任建国


发布时间:2017-11-17

 

尊敬的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中国保险文化与品牌创新论坛”。本次论坛以“回归•前瞻”为主题,我认为是非常恰当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在新时代下,保险行业要充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更高层次的保险需求,一方面需要切实回归保险本源,另一方面需要更加科学有序地谋求创新发展。我认为,前者必须成为后者的前提和基础,脱离了保险本源的创新与发展,只能使行业走歪路邪路。借此机会,我想就保险行业风险文化建设问题,谈三方面的认识和体会:


    一、加强风险文化建设是保险业发展的应有之义


    风险文化理论最初由英国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提出,她认为,风险是文化认知的结果,是某一具有共同价值观念、制度规范、行为方式的社会群体对风险现象的文化认知。商业保险是人类社会在与风险打交道过程中产生的,是人类社会处置和管理风险的文明成果,其本身就具有很强的文化属性。可以说,风险文化是保险业发展的根基和灵魂,正因为有风险,才有了商业保险这样一种制度安排。我国商业保险发展的初期,就非常重视风险文化的构建,从一些保险公司的广告语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如太平洋保险的“平时注入一滴水,难时拥有太平洋”,平安保险的“中国平安,平安中国”,中国人寿的“成己为人,成人达己”等等,这些广告语都充分反映了这种风险文化理念,体现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行业价值。我认为风险文化主要涵盖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参与者的风险意识;二是从业者和消费者对风险的认知和管理素质;三是风险管控的约定、惯例以及信念等。这些要素体现了保险业风险文化的本质特征,对风险文化的形成和积淀以及保险行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风险文化建设是保险行业持续发展的力量源泉。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在分散风险的过程中,保险业自身也会聚集风险。风险文化对于保险市场参与者的引领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在保险消费者的需求培育方面,风险文化起着重要的催化剂作用;在市场供给者的战略部署方面,也有着重要的约束作用。比如,在产品创新层面,风险文化建设可使保险创新过程更好地坚守住保险的初衷,确保创新成果更好地为行业风险管理服务。同时,风险文化传承下来的知识和范本,可以为产品创新提供智力支持。在企业管理层面,市场经济背景下的高收益一般伴随着高风险,加强企业风险文化建设,可以提高管理者和员工的风险意识,进而将风险管理理念自发地融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最终实现风险可控条件下的利润最大化。由此看来,风险文化是保险行业重要的行动指南,是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其次,风险文化建设是保险行业监管和保险公司风险管控的重要基石。作为经营和管理风险的特殊行业,风险文化的构建是行业发展的根基。如果不去研究风险的形态、风险的构成、风险的价值边际及控制风险的方法,如果没有应对自身风险的战略和机制,保险业肯定难以健康长远地发展。长期以来,我们主要依靠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来规范保险市场运行和保险公司经营。由于保险市场变化和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多样性,只靠自上而下的监管法规,很难完全规制各种市场行为,也较难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潜在的行业风险。而风险文化的构建和传播,能够有效弥补法律和监管的不足,使保险市场参与者自发地提高风险管控意识,自觉地在法律政策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建立和健全有效的风险自控机制。


    第三,风险文化建设是保险消费者管控风险的推动力量。保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制度安排,近年来得到快速发展,但人民群众主动购买保险的意愿还有待提高,保险密度和深度较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相反,我国居民储蓄率仍然处在较高水平,这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居民的预防性动机有很大关系。可见,保险业的潜在市场需求仍然较大,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去引导和挖掘。而在保险消费者中营造良好的风险文化氛围,可以引导他们正确认识保险的功能作用,进一步增强通过购买保险来管理风险的意愿;也可以帮助消费者根据自身风险管理需求,选购合适的保险产品,更好地享受保险产品带来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风险文化的缺失是保险市场乱象产生的重要根源


    2006年和2014年,国务院先后就商业保险颁布了重要文件,对保险的职能定位都有明确的表述。2006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商业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2014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这两个文件对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但是在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一些公司在利益驱动下迷失了方向,忘记了商业保险制度的初心,衍生出一些市场乱象。今年上半年,保监会下发了“1+4”系列文件,着重指出了违规投资和激进投资、产品不当创新等八方面的市场乱象,并就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市场乱象作了部署。产生市场乱象固然有行业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不健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缺位等因素,但追根溯源,还是与保险行业风险文化缺失紧密相关。我认为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忽视了对保险本源的研究和宣导。商业保险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社会公众自发投保的意愿比较弱;经过不断努力,这种局面近年来有了很大改观。央视2017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数据显示,保险连续两年位列中国百姓投资领域排名榜的榜首。这种变化有积极的一面,但我们也要辩证地看待。很多消费者把保险这个风险管理的首选金融工具当成了财富管理的工具。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保险机构片面的宣传造成的。一些保险公司片面注重在产品的财富管理属性上做文章,以“高收益率”来吸引消费者,违背了保险产品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初衷。


    二是忽视了保险行业的价值追求。保险的核心价值在于提供风险保障服务,资金融通和辅助社会管理是保险核心功能的延伸,应该服务于核心功能的发挥。近年来,随着险资运用渠道的逐步放开,部分保险公司受短期利益驱动,非理性地连续举牌上市公司,利用保险资金频繁操作股票,盲目跨境跨领域大额投资和并购。这类投资行为严重违背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原则,不仅背离了分摊风险的价值追求,而且使行业健康发展面临极大的挑战。


    三是忽视了保险行业社会责任的担当。保险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和保险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但是要得到别人的理解和支持,保险业首先自身要有责任担当。保险的初衷是把不确定的风险变为确定的保障,给公众带来财务安全感,实现社会长治久安。这是保险人扶危济困的责任和服务社会的使命。个别保险公司只顾眼前的、局部的经济利益,忽视行业长远发展和社会价值。比如,一些公司以投连险、万能险为名,行融资之实,对保障类业务缺乏动力,严重背离了行业发展的方向。


    四是忽视了保险行业自身风险的防范。保险业是经营和管理风险的特殊行业,首先必须管控好自身风险,才有能力、有资格去帮助消费者管理风险。近些年,一些公司在产品设计、市场营销、资金运用和品牌宣传等方面,忽视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不计成本、盲目求大、急功近利。在传统保险领域,不在产品创新、提升服务方面下真功夫,而是拼费用,盲目竞争,使一些传统的效益险种难以为继。在新业务领域,偏离了“保险业姓保”的轨道,忽视了市场和政策的风险。有的公司甚至做成了纯粹的融资平台,在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变化后,失去了应变能力,业务陷入停滞状态。这些都充分表明,风险文化的缺失,对行业造成的伤害非常之大,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觉。


    三、加强行业风险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做好金融工作要把握好“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四个重要原则;同时强调,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十九大报告再次提出了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保险业作为经营管理风险的特殊行业,不仅要经营好消费者的风险,更要管理好自身风险。实践表明,保险业的风险管控,仅靠监管的约束、基金的保障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夯实行业风险文化,使风险文化理念在保险行业和消费者间形成共鸣。


    一是加强对保险本源的研究和宣导。要充分整合行业研究资源,加深对保险本源的研讨,推动相关学术研究及成果的运用。通过媒体宣传和讲解,不断深化行业和公众对保险本源的认识,使保险的功能和属性、保险业的使命和价值得到广泛了解和认可。加强风险文化的宣传,推动全民风险意识的提高,逐步转变过分依靠个人储蓄或政府转移支付来化解风险的传统观念和思维惯性,减少公众对风险的侥幸心理。同时,引导消费者正确运用保险,实现风险防范和财富管理的目标。保险营销环节,要切实把满足消费者的风险管理需要,作为宣传保险产品和服务的指导原则,使保险消费者充分理解保险产品的风险管理功能,严禁销售误导,提高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认同感。


    二是重视保险产品的精算工作。狭义的保险精算工作是指通过对损失事故发生的概率进行估算,厘定保险费率和计提准备金的过程。随着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诸如险资投资收益、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等,也都成了精算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保险公司乃至行业的风险防控,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强产品和经营的精算管理,将风险防控的理念融入到产品创意、保险责任和保障期间的确定、费率厘定等环节,使产品研发和公司经营不偏离风险管理的初衷。从实际情况看,个别保险公司存在产品精算流于形式,甚至本末倒置的做法,导致产品创新不当等乱象。【比如寿险高频返还产品,在合同犹豫期满就向受益人给付生存金的年金产品,最近两年返还比例越来越高,由初期占保费的10%、20%,提高到保费的50%,违背了保险产品风险管理的初衷,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甚至沦为管理层、代理人团队套利的工具。】为了有效规避不当创新和经营风险,必须将风险文化与保险精算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产品研发和企业经营的风险把控,从源头上遏制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三是把防灾防损作为保险服务的重要内容。从保险的本源看,防灾防损无论对投保人、保险公司还是社会公众都极具意义。可以说,防灾防损充分体现了保险双方利益天然的一致性。我国保险业对损失预防问题的重视由来已久,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时期,就曾设有专门机构、专业岗位和专项预算。我认为,保险业最重要的任务是管理风险,而不仅仅是被动地赔偿经济损失。这就要求保险服务主动采取措施,减小乃至化解保险消费者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我觉得防灾防损是保险回归本源的重要内容。保险公司作为防灾防损职责的主要承担者,必须改变以往“重赔轻防、以赔促保”的发展方式,充分借鉴国际经验,改进专业防灾技术、从源头规避和降低风险。如果能切实做好防灾防损工作,那么保险不仅能防止生活被改变,还可以改变生活、改善生活。


    四是培育企业员工的专业精神。让更多保险消费者享受到保险产品和服务带来安全感和幸福感,应成为每一个保险从业人员的职业追求。坚持保险姓保,首先是保险从业人员要真正姓保。新时代下,要让消费者更高层次的保险需求得到保障,进而提高保险的渗透度,就必须从提高从业者的专业素养做起,将风险管理的行业本源与从业者能力建设有机结合,确保保险产品设计、销售等环节都不违背风险管理的初衷。同时,要在行业培育一种“工匠精神”,根据保险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在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精耕细作,把提供“量身定制”型的保险产品和“宾至如归”式的保险服务,作为全体从业者共同的努力方向。通过专业化、差异化的经营管理,多元化、精细化的产品研发,个性化、定制化的服务供给,使保险更规范、更贴心、更实惠、更便捷,让保险消费者切实感受到购买保险所带来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是充分发挥监管政策的引领作用。风险文化和监管制度分别从两个维度,保障着保险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其中,监管制度和监管文化方面的改革创新,对行业风险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引领和促进作用。例如,可以通过保险监管文化建设,不断提升监管部门对保险职责的认同感和传播风险文化的责任感,进而明确监管自身的定位及目标,改进优化监管措施,切实保护公众利益,确保市场公平,维护行业稳定。通过优化监管制度机制,将风险文化建设情况,作为监管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引导和监督市场机构,切实把风险文化建设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抓紧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于经营失败的公司,应敢于破产清算,让股东和经营者承担应有的责任和损失,给市场以教育和警示。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引导保险消费者形成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提高消费者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是改革完善保险保障基金制度。保险保障基金制度作为保险业处置化解行业风险、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必须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此,公司将把行业风险文化融入到改革创新的各项举措中去,以《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修订为依托,完善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履行好行业风险防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职责。例如,通过实施基金风险费率制度,将费率水平与保险公司风险等级直接挂钩,促进保险公司加强风险管控。通过优化基金救济范围和标准,提高保险消费者风险选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一定程度上抑制保险公司盲目发展的冲动。通过探索实施流动性救助方式,即动用保险保障基金,以提供借款、购买保险公司债券等方式,对出现流动性问题的保险公司进行救助,进而前移风险处置关口。通过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行业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保险消费者信心指数、《保险业风险观察》期刊等平台,不断完善行业风险监测体系,充分发挥行业风险识别器和预警器作用。


    各位嘉宾,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良好的风险文化的滋养。作为保险行业一分子,中保基金公司将与全体同仁一道,坚持“保险业姓保”,全力推进风险文化建设,为实现保险行业在新时代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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